同类 - 孙燕姿

写《香水》时一直在听的歌,可与文一起食用。

厉逍跟裴清之间,确实是前者犯错在先,但如果那间唱片店里,裴清没有那么直接地走开,如果在厉逍最狼狈的时候抱住他、哪怕只是对他嘘寒问暖的人是裴清,也许之后的事就会不一样了。到此为止,两个人互欠的债也算抵消了,以后就是陌路人,一南一北,再不挂念。

刘地确实有故事,活了七百多年,他的故事多得可以讲一千零一夜了。照顾厉逍也有原因,但无论原因为何,所有一切的举动都还是源于喜欢呀。什么时候喜欢的,他自己估计也不知道,可能是被厉逍揪住裤腿的时候,可能是背着他回家的路上,也可能就悄悄生长在相处的每个日夜里。

关于肉肉的问题,正文里应该至多一场或者只有一点肉汤,但是会补一个红烧肉番外的。

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,既然爱又稀少又昂贵,那就好好珍惜每一分一秒沐浴爱的时光吧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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